咨询热线

0571-86989785 /85003508

网站公告 公司主要代办/代理业务有:代理记帐,税务咨询,工商注册代理(代办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代办工商注册资本验证、资产评估;企业工商年检、审计代理;代办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分公司工商注册代理(代办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代理;代办一般纳税人资格申报。我公司专业承办工商注册,工商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工商注册登记咨询、增资、变更、年检;协助解决公司注册、难点、疑点问题。提供:省工商局、市工商局、区工商局的事务咨询。业务涉及:代办各种营业执照,商贸型、服务型、科技型、实业型企业、及会计记帐等咨询;投资、融资,项目运作。以诚信为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
联系我们

0571-86989785

杭州海阔天空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琴

电  话:0571-86989785 /85003508

手  机:13958045082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文街31号

查看更多

2013年税务稽查的重点

摘要:2013年税务稽查的重点 最近5年税务稽查的重点及项目

最近5年税务稽查的重点及项目     
2009年以来的历年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税务稽查的重点及项目如下:
一、2009年 《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
(一)关注重点
重点检查三年以上未检查过企业,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关联企业以及跨国经营、国内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深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二)指令性项目
1.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
2.建筑安装业;
3.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税业务)的重点企业。
(三)指导性项目
1.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
2.中介服务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拍卖企业;
3.非居民企业以及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
4.另外各地税务机关在检查中要对符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
二、2010年 《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35号)
(一)关注重点
1.统一安排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审计式检查和以企业自查为先导的税收检查工作;
2.要坚决查处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包括重点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可抵扣凭证的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
(二)指令性项目
1.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
2.药品经销行业;
3.交通运输业和非居民企业纳税情况。
(三)指导性项目
1.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
2.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情况;
3.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的其他项目;
4.同时要求各地方继续做好2009年限售股减持申报纳税情况税收专项检查的后续检查处理工作。
三、2011年 《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4号)
(一)关注重点
1.做好虚开黄金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企业和重点嫌疑企业的检查工作;
2.重点查处煤炭、建材、交通运输、再生资源等行业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四小票”违法案件;
3.重点查处利用电子、服装类产品等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4.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
(二)指令性项目
1.资本交易项目(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
2.广告业;
3.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重点检查办理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存储功能卡、数据存储装置、EMC磁盘存储器、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手持式无线电话等手机相关产品、蓝牙耳机及其他耳机、耳塞(包括传声器与扬声器的组合机)、太阳能电池、液晶显示屏、电路板、集成电路板、偏光片等体积小、价值高的电子产品和各类服装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企业。
(三)指导性项目
1.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
2.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3.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
4.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的其他项目。
四、2012年 《关于开展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2]17号)
(一)关注重点
1.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逃税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地区加大督促力度;
2.重点查处成品油购销、煤炭、运输等行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四小票”活动;
3.重点查处电子、家具、服装类产品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
4.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
(二)指令性项目
1.接受成品油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2.资本交易;
3.办理电子、家具、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及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
  (三)指导性项目
1.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
2.地方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
3.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4.非居民企业;
5.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的其他项目。
五、2013年 《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8号)
(一)关注重点
1.重点税源仍旧进行轮查;
2.稽查重点行业: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农产品加工行业、金融业、电子产品的出口骗税等;
3.常规性稽查企业: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
4.营改增企业的虚开发票问题;
5.个人所得税的稽查。
(二)指令性检查项目
1.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
2.办理电子、家具、服装类等产品出口退(免)税企业;
3.证券、基金公司。
(三)指导性检查项目
1.房地产、建筑安装业;
2.承接出口货物业务的货代公司、报关公司(报关行);
3.资本交易项目;
4.中介、培训服务机构;

5.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本文由 杭州诚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编辑发布


上一篇: 营改增”操作中几个纳税关键点提示

下一篇: 工商注册资本验资、垫资、增资、资产评估

CopyRight  杭州海阔天空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ICP备19032963号-1
联系人:金琴    电 话:0571-86989785 /85003508    手 机:13958045082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文街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