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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后 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如何缴纳?

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社合同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纳流程

缴费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依法应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土地受让人。

缴纳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缴纳。

计费依据: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申报。

申报缴纳:新电子税局→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证明开具: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二:办理不动产权证前,契税、印花税申报缴纳流程

1.契税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缴纳期限: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

计税依据: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税率:3% (浙江省)

缴纳方式:税务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特别提醒:取得划拨土地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2.印花税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

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税率:0.05%

缴纳方式:税务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三:开始使用土地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流程

纳税义务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大城市1.5元至30元: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小城市0.9元至18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特别提醒:浙江省内应税土地适用的具体税额标准,请询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方式: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证明开具: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四:房屋建成投入使用后,房产税申报缴纳流程

纳税义务人: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计税依据:房产自用:浙江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税率:1.2% 房产自用

           12% 房产出租

缴纳方式: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证明开具: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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